Thursday, 19 January 2012

找死专卖店

找死专卖店 -作者是(法)让.特磊。




让-特磊(Jean Teule),生于一九五三年,先以插画家的身分出现在法国艺术圈,后参与Canal Plus电视台的节目,拥有电视人、编剧、喜剧演员、电影艺术家等多重头衔。之后他专注于写作,推出多本小说与诗人传记,其中Darling被改编拍成电影。让-特磊以灵巧的文字及多变的风格著称,本书则是他在研究十九世纪的诗歌时,从书评中看到“自杀小店”的标题,因而启发灵感。















《找死专卖店》内容 
           
         “太多人都死得不够专业……你知道吗,在十五万自杀的人当中,十三万八千人都失败了。这些人往往成了轮椅上的残废,肢体不全,而如果购买了我们的商品……我们提供的自杀方式是有保障的。如果不死就全额退款!买吧,买吧,您不会后悔这笔开销的……就像我一直说的那样,只用一次就死成,成就一个令人难忘的时刻。”
  
          请想象一下有这么一家店铺,销售着自杀工具。这个小小的家族企业在死气沉沉的氛围中竟然生意兴旺,而且已经传承了十代人,直到有一天,突然出现了一个无情的对手——生活的快乐。
      
           这是一家有口皆碑的老店,代代皆以贩卖创意自杀产品著称,不管你是要剖腹、自焚、上吊,还是碰触式、吸入式、口服式的各种毒药,这里都可以完全满足你的需求。

  这个小小的家族企业一直都靠悲伤和苦闷维生,家里的每个人都愁眉苦脸、了无生气,他们的人生观黑暗负面,唯一的目标就是让所有的顾客都视死如归,帮助他们轻松“上路”。

  在老板夫妇的精心教养下,大儿子患有严重的厌食症,美丽的女儿玛莲则极度缺乏自信,每天都想一死了之。就在这样一片“愁云惨雾”中,没想到却出了个“不肖子”。小儿子天生爱笑,一个接一个的恶作剧不但令顾客求死无门,更颠覆了整个家族的价值观。这样下去可怎么得了?老字号的商誉眼看就要毁于一旦……

  这是一本笑话书,可以当作年度搞笑大全来看。

  这是一本荒唐的书,和《聊斋志异》一样荒唐而真实。

  这本书是技术时代的缩影,也是虔敬时代的遗迹。

  这本书交织着三条主线,无往不在的技术,悲伤沮丧的生活,快乐美好的人性。

  在技术至上的时代,意义是被人嘲笑的,嘲笑久了最终就被人遗忘。“找死专卖店”和任何专卖店一样,卖的是品牌的技术。主人公杜瓦什家族世代经营自杀器具,为那些生活失败的人提供最后一次成功,成功地了结自己的生命。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事业。“你有想死又不知如何下手的困扰吗? 你曾经多次自杀失败吗??想死的痛快, 死的光荣, 死的有面子? 死的有留恋?不管你想选择哪种死法,别怀疑,交给专业的找死专卖店就对了!! ”至于为什么人们选择自杀,生命的意义和自杀的意义是什么,对不起,只能到别处寻找,或许人们还应该开一家“生活意义专卖店”,本书临近结尾时确实表现出这种想法。


找死专卖店 第一部分:




这是一家从不见阳光、死气沉沉的小店铺。大门左边仅有的一扇窗,被堆积如山的三角形纸袋和纸箱遮得严严实实。门把上挂着一块记事板。
天花板上悬着几管日光灯,有位老妇人俯身看着灰色婴儿车里的小宝宝:“噢,他会笑了!”年轻一点的女人 老板娘 正坐在窗边的收银机前算账,她不以为然地说:“什么,我儿子会笑?不可能,他不会笑的,可能是嘴边的皱纹而已。他笑什么呢?”

找死专卖店 第二部分:


      入夜了,玛丽莲在卧室里脱去衣衫,光溜溜地站在玻璃窗前玩弄丝巾。窗外是忘教城。有人不时地从大楼阳台上坠落:摩西楼、耶稣楼、宙斯楼、欧西里斯楼 像秋天纷纷洒落的毛毛雨。


找死专卖店 第三部分:


      30几天之后,三岛恢复了力气。他穿着便鞋和和服睡衣,起来尝试着走了几步。他胡子拉碴,面容憔悴,脸上还有床单印,眼窝深陷。他在走廊上拖着步子,来到通往小楼的小门前,正准备下楼到店里去。他在楼梯上扶着栏杆,往下看。



Tuesday, 17 January 2012

最后一个故事

今天要介绍的书是“最后一个故事”由敷米浆所写~


台湾辅仁大学日文系毕业,82年出生,金牛座,所以有点固执。二十岁开始于网络公开发表创作至今,仍旧偶尔会忘记自己是个作家。只有拿着笔的时候,才感觉得到自己的呼吸。所以没有拿笔的时候,并不算生物,只算是个不明物体。创作对他而言是炸弹的引信,总期待有一天可以引爆。等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只希望自己记得刮胡子,能帅帅地引爆。
代表作:《你转身,我下楼》2004年
            《如果没有那场雨》2005年
            《月光下的鱼》2006年
            《爱。琉璃》2007年
            《你那边,几点?》2008年
2003年8月,推出《你转身,我下楼》,该书文字中的幽默与自然流露的情感打动无数读者,迅速占据台湾最权威的金石堂排行榜第五名。2005年至西安等地签售,引起追星狂潮。被媒体称为“才貌双全”、“痞子蔡的接班人”、“在台湾销量超过韩寒”、“诚品百大、金石堂排行榜公认准天王”,拥有六个月突破十万本的销售实力。







一位與讀者互動零距離的作家,總是親自回覆讀者來信,甚至為他們解決難題。
一個鼓起勇氣向心儀作家求助的讀者,因為作家的幫助,徹底改頭換面。
一名與作家維持良好採訪關係的記者……卻在採訪之外有了意外的發展!
一段讓你又哭又笑,又帶著心酸愁緒的純愛故事。
『痛快,痛快!』
蠻牛總是這樣。
後來,蠻牛漸漸發現自己的女人味不夠,自己喜歡的男生每次見到蠻牛,不是報警就是跪地求饒,蠻牛才知道事情不妙,於是要徵求大家的協助。
是的。她、找、到、我、了。那封信是這樣寫的。

 您好:
我是曼妞,很多人都叫我的綽號,蠻牛。我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希望身為愛情達人的你,可以幫幫我。我喜歡上健康路三段四十五巷六弄七號四樓那個男生,你知道的,他很帥。但是上次他看到我,我對他笑。他轉身就走。第二次我在那邊等他倒垃圾,結果他就把垃圾送給我了。裡面除了一堆垃圾之外,還有一個寫過沒水的筆。
那是定情物嗎?
說了好多,我相信你已經了解那個男生的帥了吧?我知道你很忙,如果可以的話,請你幫幫我。
曼妞上  
我來回反覆看了多次,始終看不出她的問題是什麼。
第一,他為何把那個男生的地址背的這麼仔細?
第二,我怎麼會知道他很帥?
第三,定情物這這個部分我不予置評,但是把垃圾交給女生的
意思是……
最後,我到底要幫什麼忙,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決定來給曼妞一個徹底大改造。
改造蠻牛大作戰,正式開始!

§內文

電鈴發出很奇怪的聲音。
就好像一個人被掐著脖子,然後唱著搖滾歌曲。
我想這電鈴大概是悶了太久,卻又充滿了表演慾望。
我想起第一次到這個地方來的時候。
曼妞也是如此讓電鈴發出被屠殺般的歌聲。
『為什麼妳要按電鈴?』
我想我是面無表情,即使我很好奇。
「我想電鈴偶爾也想要找人說說話吧。」
曼妞笑起來,連眼珠子都看不見了。
『那妳回答他什麼?』
曼妞低下頭,在黑色的超級巨大單肩背包裡面東摸西摸老半天。
『妳該不會沒有帶鑰匙出門吧?』我知道我口氣並不好。
「找到了。」曼妞沒有抬起頭,「我回答他……」
『什麼?』
我把手交插在胸前。
根據心理學的分析,這是缺乏耐性的象徵。我承認我是。
「我告訴他……我很好,不要擔心。」
曼妞說完以後,抬起頭的那一秒鐘,好像變了一個人。
是一個很悲傷的靈魂,覆蓋在曼妞那天生爽朗的軀體上頭。
對於曼妞這樣的女孩,我實在不會多花心思記住她每一個表情,
但在那一秒鐘,我知道我這輩子不會忘記。
我會忘記今天內褲穿什麼顏色,我不會忘記曼妞悲傷的臉。
我會忘記我欠了屁精三百塊,我也不會忘記曼妞悲傷的眼。
我會忘記今天出門尿尿忘記洗手,我永遠不會忘記曼妞……
斑紅的鐵門打開了,我依著昏黃的燈光,踏上灰色的階梯。
轉角處堆放了很多包垃圾,我暗自提醒自己,待會兒離開的時候
,記得幫忙拿去垃圾桶倒掉。樓梯的扶手已經褪色,但看得出過
去這扶手穿著大紅色的澎澎裙。
二樓的燈泡一閃一閃的,看來沒多久以後也要壽終正寢。
我來到鐵門前面,裡頭的木門拉開了一條縫隙,一顆蓬鬆的腦袋
,怯生生地探出來,一陣沖天酒氣,讓我差一點也要醉了。
「什麼事?」曼妞的父親惺忪著眼睛。
「房東?」惺忪的眼睛變成了驚悚的眼睛,「收房租嗎?」
我搖搖頭:『進去再說。』
如果我搖頭的震度有七級,那曼妞父親的震度肯定超過十級。
「曼妞不在,可不可以改天再收?」
曼妞的父親一臉尷尬地打開門,我逕自走入,如同過去那麼多次
一樣。我坐在角落有一個破洞的沙發,坐下之前,還是習慣性地
往那個破洞看去,看看裡頭的棉花是否又少了一些。
『我知道曼妞不在,我不是來收房租的。』
我舉起手裡的袋子,『喝酒嗎?』
看著我從手裡的塑膠袋拿出酒瓶,曼妞的父親瞪大了眼。
我下意識地轉過頭去,瞥了一眼曼妞的房間。
門口粉紅色的布簾上,還貼著那兩行字。
我笑了,用牙齒咬開瓶蓋,豪氣地喝了一大口啤酒。
那一秒鐘,好久沒喝酒的我才發現,酒精可以模糊視線。
讓我看不清那兩行字。
『老爺不要啊,夫人會看見的。』
我喃喃唸著,然後又咕嚕喝了一大口。
『夫人會看見的……』


吾命骑士

今天我要介绍的书也有3集~它就是吾命骑士啦!以下是它们的照片哦~







至于作者御我呢则如下~


他在书里的简介是这样的~

学名:自由业,俗名:小说作者
名字怪人更怪的作者,于2006年中顺利毕业(呼~)
终于踏上一去不回的职业爆肝…………不,是职业作家之路。
写作风格喜爱搞笑,本身更搞笑,
每天期盼着政府开办![国家搞笑证照考试],
可惜,至今仍不能得偿所愿
《疾病史》——
重度妄想症,导致写出一大堆妄想小说,写实小说创作不能。
懒惰病,不见编辑拖稿之心不死。
贪吃证,这个告诉大家,千万不要问我的体重
嗜睡症,好想吃麦当劳的早餐,它为什么只卖到十点半
咖啡中毒症,连书中角色都曾取名为摩卡、拿铁和卡布基诺。

吾命骑士实则是围绕着十二圣骑士的故事。当中以太阳骑士为首。十二圣骑士分为两派,一派是温暖好人派,由太阳骑士为首。另一派则是残酷冰块组,由雷瑟审判为首。
让我先来介绍温暖好人派的成员吧~


太阳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首,温暖好人派的领军首领
拥有灿烂的笑容,完美无瑕的个性,
永远原谅他人的仁慈心。

真面目:和以上形容完全相反既是。





暴风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一,温暖好人派的成员,
个性风流倜傥,自由自在,
身边永远都有女人的存在。

真面目:工作狂,迟早过劳死类型。




大地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一,温暖好人派的成员,
个性忠厚老实,是太阳其实的好朋友。

真面目:欺骗女人感情的坏人




绿叶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一,温暖好人派的成员,
个性只有四个字:一个好人。

真面目:还是一个好人




烈火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一,温暖好人派的成员,
脾气火爆,直率坦然,崇拜太阳骑士。

真面目:里外合一,一样火爆。



白云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一,温暖好人派的成员,
生性漂泊,有着像云一样的飘逸气质,
最能找到他的地方有窗台、屋顶和榕树下之类的,
通常他都是在这些地方独饮或者是看书。

真面目:自闭儿


介绍完温暖好人派,现在要介绍的是残酷冰块组~




雷瑟.审判:


十二圣骑士之一,残酷冰块组的老大,
个性严厉残酷,永远不原谅罪人。

真面目:邻家大哥哥,擅长照顾他人。


寒冰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一,残酷冰块组组员,
个性冷若冰霜,永远面无表情。

真面目:贤妻良母,擅长烹饪。



孤月骑士:


十二圣骑士之一,残酷冰块组组员,
个性孤芳自赏,非常的高傲,
不轻易与常人亲近,而且总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真面目:女友万万岁,人生以谈恋爱为生存目标。


坚石骑士:


十二圣骑士中,隶属于残酷冰块组,固执的出了名,
他的固执就跟石头一样硬邦邦,
号称打破他的脑袋容易,但是要打破他的固执,
不如推翻光明神殿还比较容易些。

真面目:极好相处,连只狗都能上前套套交情。

魔狱骑士:


残酷冰块组的十二圣骑士之一,
也是唯一一个被编入残酷冰块组,
却不听从审判骑士的命令,而听命于太阳骑士的圣骑士。
专门出一些不为人知的暗地任务,也有人说他是十二圣骑士的专属暗杀者。
更有传闻说,在第一代十二圣骑的时代,魔狱骑士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人,
而是太阳骑士专门用来出秘密任务的里分身。

真面目:硬邦邦骑士道的实践者。



刃金骑士:


有条出了名的毒舌,说话不气死人不偿命,
听说和他说上十分钟的话,就会被气到短命一年。

真面目:审判骑士的狂热崇拜粉丝。


好啦~介绍完他们后,我就大略讲讲它的故事吧~

主要分为三部,第一部是关于太阳骑士的种种。
第二部则关于魔狱骑士的诞生。
至于第三部则是关于太阳骑士去拯救公主的过程。
其中有一个不能不提的角色就是粉红



粉红是一只粉红色的巫妖,非常爱吃糖。它拥有很高的法力,能力绝对不亚于太阳。
它本来是一只不死生物,后来慢慢变成一只巫妖。
它可以随意找一张人皮掩饰他的真身,但要找到合适的却不容易~


好了~现在我要逐部逐部介绍了~

第一部:骑士基本理论



我是一名骑士,正确来说,是光明神殿的太阳骑士。
光明神殿侍奉的是光明神,
也是这块大陆上,势力排得上前三大的信仰。
全大陆的人都知道,光明神殿有十二位圣骑士,
每一个圣骑士都有自己该有的个性和特征,
太阳骑士就是得有一头灿烂的金发,蔚蓝的眼睛,
悲天悯人的个性和璀璨的笑容。

[仁慈的光明神会原谅你的罪恶的]


这句话在我骑士生涯中至少说过上百万次。
但我这辈子最大的期望就是能在全大陆面前大吼:
“去你妈的[全大陆都知道],我这个太阳骑士就是不爽笑!”
我就是不想原谅那些人渣!我就是想说每一句话的时候都带[X]字!
可惜。到目前为止,我还是带着笑容继续在笑说:[仁慈的光明神会原谅你的罪恶的。]

第二部:骑士每日例行任务






我是一名骑士,正确来说,是光明神殿的太阳骑士。
身为一名太阳骑士,
就是得有一头灿烂的金发,蔚蓝的眼睛,
悲天悯人的个性和璀璨的笑容。
永远带着笑容说[仁慈的光明神会原谅你的罪恶]是一个太阳骑士的命。

但是,俗语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只要在没有人以及没有人敢揭发我的人面前,
我通常会说:
[仁慈的光明神会原谅你的罪恶的。]

[但是我不会!] 


第三部:拯救公主







我是一名骑士,正确来说,是光明神殿的太阳骑士。
身为一名太阳骑士,
就是得有一头灿烂的金发,蔚蓝的眼睛,
悲天悯人的个性和璀璨的笑容。
永远带着笑容说[仁慈的光明神会原谅你的罪恶]是一个太阳骑士的命。


虽然新不甘愿地笑了2X年,但当公主出现在我面前,
而且还是个美女时,我打从心底笑了出来,
从古到今的作者有云:公主就该配骑士!
身为骑士,还是主角,公主当然就是我的了!
嘿嘿!看看那丰胸、瞧瞧那细腰、再瞄瞄那翘臀……
什么?身为一名太阳骑士,我不该沉迷于美色?

[喔!不要紧,仁慈的光明神会原谅我的罪恶的!]


好啦~介绍完啦~以下是本人的收藏~